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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良好运营秩序,保障机场安全运营,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客运环境,提升揭阳城市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城市客运管理“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工作要求,以改善城市客运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集中力量、明确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地提升揭阳潮汕机场城市客运行业形象,为国内外来宾和广大市民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出行环境,迎接国内外嘉宾。

  二、总体目标

  开展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实现良好的运营秩序和服务质量,基本消除拉客、揽客、“黑的”非法营运及摆摊设点、沿路叫卖、强索强卖、流浪乞讨等行为以及各种非法中介活动,确保揭阳潮汕机场容貌清新、环境卫生干净、运营秩序井然。

  三、整治内容

  (一)擅自在机场候机楼、停车场及周边区域散发广告、宣传品,开展募捐,拍摄影视片,举办产品展销、促销,开展文娱、体育等影响机场运营秩序的活动。

  (二)在揭阳潮汕机场候机楼、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擅自为旅客介绍住宿,强行为旅客搬运行李,或者违反规定、违背旅客意愿争抢客源行为。

  (三)在揭阳潮汕机场内从事各种非法中介活动。

  (四)在揭阳潮汕机场内及进场路摆摊设点、沿路叫卖、强索强卖、流浪乞讨等行为。

  (五)未按指定的区域内停车候客,以及擅自进入候机楼区域内拉客和非营业性车辆在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内非法营运的行为;进、出站通道车辆停放管理乱停乱放行为;违规拉客、揽客、出租车在营业站点拼客、议价行为;“黑的”非法营运、机场大巴运营不规范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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