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站管理及信息审编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站管理及信息审编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律工委、讲师团:

  大连律协网站设立并运行以来,在服务律师,宣传律师工作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受到新闻界、律师界的关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大连律协网站与较大城市律协网站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律协领导非常重视网站宣传工作,就加强网站软硬件建设多次研究落实,并就建站的指导思想、宣传格调、文字审编等多次磋商。5月17日,会长、主管副会长、秘书长召开碰头会,商定了加强网站管理和信息审编工作的意见。为落实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坚持正确舆论主导的方向。律协网站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核心价值观体系”为引领,把律协网站办成具有时代精神,富有律师特点、符合先进文化内涵、在本地有影响力并符合网络发展规律要求的网站。注重用先进理论武装人,先进思想教育人,先进文化鼓舞人,先进事迹影响人,努力打造一个能够体现律师统一意志,反映律师整体形象,展现律师集体风采的网络平台。

  二、落实网站的管理工作。根据《大连市律师宣传联络工作暂行规定》,律协网站由宣传联络委员会管理。信息采、编、审等文字材料、事务性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秘书处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文字编审、发布等事宜。

  三、加强网站的应用与文字编审。各单位报送信息材料必须符合公文类规范性要求:

  1、通知类:符合通知体裁的写作要求。文字规范,通知事项明确、内容具体,文字表达清楚,准确,无误。

  2、简报、信息类:符合简报、信息类体裁的写作要求。要求简报、信息材料政治性、思想性、时效性、实效性强,简报、信息材料所反映的会议、活动等主题思想明确,有具体内容,有成效性,代表性、典型性,有说服力、感召力。

  3、图文类:报送信息材料并图文说明的,要符合文字写作要求,图片要准确,清晰,符合图文达意的要求。

  4、其它类:符合文章体裁的要求。文字用语规范,遣词造句准确,用意恰当,文章能够体现事、情、理、法的社会性,进步性,前瞻性,个案的应用性、教益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