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公用事业服务和安全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公用事业服务和安全检查的通知
(冀建办城〔2011〕11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公用事业服务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提升供气、供热、供水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营无事故,定于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用事业服务和安全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2月5日-11日。

  二、检查内容

  (一)落实《河北省公用事业服务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情况。

  (二)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三)落实全省供热行业工作会议,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及今冬热计量收费情况。

  (四)各市供气、供热、供水行业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以及窗口单位对外服务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检查分成三个检查组,分别听取各市公用事业服务和安全情况汇报,现场抽查一家管道燃气企业、一家液化气企业、一家供热企业、一家供水企业安全运营情况及相应的服务窗口。

  (二)各市供气、供热、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用事业服务专项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本次检查的领导。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好本次检查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工作。

  (三)各市针对检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检查结束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就本次检查的结果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赵志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调研员

  成员:陈 平,省燃气协会

  曹淑云,省供水协会

  袁福建,邢台煤气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

  检查城市:承德、秦皇岛、唐山

  联 系 人:  陈 平(1383338303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