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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建工[2012]51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建设领域的执法水平,整合执法力量,降低执法成本,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制定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参建各方主体守法意识,健全完善政策法规,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房和城乡建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执法成效。

  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范 勇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吴 龙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巡视员

  王学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巡视员

  李志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揭新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姜振友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许怀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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