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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2]36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人事局、规划建设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省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3日-12日内登录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jzz.org.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使用A4纸打印《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档案号。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应于2012年6月4日-13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由单位统一组织到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楼305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估价工作的年限证明。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6月14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确认考试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报名成功后考生即可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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