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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水利厅等关于集中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水利厅、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关于集中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建发[2012]14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45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2〕17号)要求,现就集中开展全省建设施工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号)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治理消除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分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系统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行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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