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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杭菜办〔2011〕3号)


各区、县(市)农业(渔业)局、林业局、财政局:
  现将《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及时做好当地2011年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市级产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市农业局郑军辉(蔬菜) 87082175,傅宪华(畜禽)87074598,马小能(水产) 87064918;市林水局林福平(森林蔬菜) 88394848。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菜发〔2011〕1号)精神,特编制本指南。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 :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子项目申报指南;

第三部分 :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第四部分 :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工程建设标准。


  本指南可在杭州农业信息网(www.hz-agri.gov.cn) “最新文件”栏目下载。

第一部分 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分蔬菜基地、畜禽基地、水产基地等三大类,包括叶菜生产功能区、高山蔬菜基地、常年性蔬菜基地、食用菌产业基地、森林蔬菜基地、肉禽蛋奶基地、标准化畜禽示范场、水产基地等8类子项目。
  一、申报范围
  项目建设基地需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企业登记注册地需在杭州。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本指南要求,编写《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向所在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申报。
  2、各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2011年5月9日前向市产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当地建设项目。
  3、市产业主管部门根据今年的建设任务,2011年5月12日前择优推荐上报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1、《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包括项目基地四至图,土地性质或来源证明材料,现有生产布局及年度生产计划等。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8份。申报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至市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处室和市农业局农作物处郑军辉。

第二部分 2011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子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一: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
  一、主要建设内容
  1、基础建设与设施配套。按照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着力提升功能区的生产水平和抗灾能力。重点建设沟渠、机埠、泵站、农电、田间操作道等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发展大棚、喷滴灌、保鲜冷库、栽培床架、废弃物循环处理等生产设施,以及播种、耕作、植保等小型农机具,穴盘、新型覆盖材料、产品包装等装备。
  2、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装备。按照确保安全、实现优质的要求,着力提升功能区的蔬菜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重点发展连栋防虫网室、大棚防虫网、性诱捕器、色板、杀虫灯等病虫害物理防治设备,应用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等生产投入品,完善农残检测、档案记载、信息管理等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
  3、保障主城区市场供应机制。按照职责明确、反应迅速、措施到位、作用明显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功能区的应急生产和上市能力。明确责任义务,通过土地流转不断扩大规模,重点建立功能区应急生产和上市机制、价格调剂和补偿机制。
  4、新型物流业态建设。按照减少物流成本、实现惠农抑价的要求,大力推进功能区内蔬菜的直供直销工作。重点发展在杭州主城区的农贸市场直营店、农贸市场直销摊位、农产品专卖店、超市品牌直销专柜、基地产品配送、基地产品进社区、网上宅配等新型物流业态。
  5、信息及档案建设。一是地理信息系统。明确地理信息,划定四至,树立标牌,信息上图,实行电子化管理;二是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功能区蔬菜生产和销售价格信息监测预警系统,科学研判产销趋势。三是档案建设。明确专人,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档案。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区域规划。建设区域主要为杭州城郊(包括萧山、余杭)和五县(市)城郊。
  2、实施主体明确。实施主体以生产企业(种植大户)为主,以规范化专业合作社为辅,要求具有叶菜种植传统和技术,生产积极性高,社会责任心强。
  3、具备一定规模。叶菜生产功能区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4、生产经营稳定。建设田块土地性质必须为基本农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交通建设有关规划,区域范围明确。承租土地的承包期原则上要求在5年以上(至2015年后),土地流转率100%。
  5、现有基础较好。功能区内常年有叶菜种植,每年7-9月叶菜种植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叶菜生产能力,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现有大棚设施率达30%以上。
  6、对已在杭州主城区开展基地产品直供直销业务的基地,给予优先立项。

  项目二:高山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一、主要建设内容
  1、微蓄微灌工程。按照节水抗旱、增产增效的要求,大力提升基地的抗旱能力和产出水平。重点建设输水管路、引水池、蓄水池、田间微灌系统等微蓄微灌工程。
  2、工厂化育苗中心。鼓励发挥已有高标准设施作用,按照工厂化、集约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建设,提高高山蔬菜种苗生产与区域服务能力。重点建设育苗设施、肥水同灌系统、育苗床架、播种机械、穴盘等。
  3、基础建设及设施配套。按照方便农事管理、减少劳动强度、提高产品商品率的要求,大幅提高基地的生产水平。重点建设田间生产操作道、菜地驳坎加固和扩面平整等工程,基地保鲜冷库、冷链储运设备、小型农机具等装备,以及产品质量安全配套技术设备。
  4、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品牌建设。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民技术转型培训,集成应用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高效种植模式和生态肥药,实行标准化生产。发展营销队伍,建设配送体系,推进蔬菜产销规范服务。扶持培育区域公共品牌,推进一县一品。
  5、信息及档案建设。包括地理信息系统、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和档案建设。
  二、申报条件
  1、具备高山气候特性。基地海拔要求在4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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