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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

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
(2012年5月25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语文科考前35分钟)在本考场门前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检查,切忌拥挤、推搡;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橡皮等文具应去除包装;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一般禁带物品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任何书籍、报纸、纸张、计算尺、计算器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三、试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在得到答题卡后,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在监考员粘贴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若无误,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座位号;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老师填写,考生禁填;得到试卷(卡)后,考生须立即核对试卷(卡)是否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开考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而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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