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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亨通达汽车修理中心(普通合伙)等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亨通达汽车修理中心(普通合伙)等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4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亨通达汽车修理中心(普通合伙)等三家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12]3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亨通达汽车修理中心(普通合伙)”等3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上述机构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X0036818X北京亨通达汽车修理中心(普通合伙)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南里乙九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2778638777北京天奇汽车修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草桥东路A厅19-20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3802976013北京鸿翔汽车修理站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滨阳村(长城环岛东)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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