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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2〕27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电监办,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2012年5月19日8时30分左右,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境内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炎汝(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第十三合同段,一辆运送炸药和雷管(共240千克)的低速载货汽车,在八面山隧道内发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2人受伤。

  5月19日0时15分,一辆个人所有的车牌号为鲁GKA068的长安牌面包车(核载8人),载12名施工工人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返回潍坊市区,在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街拥军路路口西侧500米处,与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水泥厂的一辆无牌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以上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混乱,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在建筑施工等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13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和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运输车辆、民爆物品专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工作。要严禁临时租用非营运的社会车辆(船舶等)用于运送工人、材料和民爆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杜绝人货混装等违规现象,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191号)要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为重要手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实施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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