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2013年柳州市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通知
(柳政办〔201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1-2013年柳州市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2011-2013年柳州市消防重点建设目标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我市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充分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56号)和《2011年-2013年全区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桂政办发〔2011〕5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把柳州建设成为“四个名城”、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公安消防铁军”为载体,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实现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火灾形势平稳,每十万人火灾起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