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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渝农发〔2011〕3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业水利)委(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渝安办〔2011〕7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1〕75号)和市领导对我市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农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目前,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监管设施装备严重不足,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滞后,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甚至部分单位和个别领导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5月下旬以来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与当前水稻机收工作结合起来,对发生在全国其他地方、其他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深入的剖析,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的考试关和农业机械的检审验关。要严厉打击各种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禁止各种农机安全违规行为。认真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厉惩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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