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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时报等平面媒体开设创模专栏,每天刊发创模报道,每月刊发2-3期创模深度报道。
  (二)重庆电台新闻、交通、故事等广播频率在创模专题中每天播出创模报道和创模公益广告,讲述“100个创模故事”。
  (三)重庆电视台开展创模电视新闻大赛,新闻联播、天天630、直播重庆、五个重庆等栏目每天播出创模报道,民生栏目每月播出1-2期创模专题报道,天天630栏目开展“老王创模调查”宣传活动,讲述创模故事;卫星频道、新闻频道、影视频道、移动频道播出创模公益广告;在天天630栏目、直播重庆栏目每天播出创模和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宣传字幕;重庆数字电视开机画面每天播出创模和12369公益广告。
  (四)华龙网手机报每周刊发创模新闻3-5条,重庆创模手机报发送范围增加到2万人以上,每季度开展1次创模互动宣传活动或访谈活动,改版《重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网络专题;大渝网在QQ新闻中每周发布重庆创模新闻1条以上,制作发布重庆创模网络专题;其他市内新闻网站和中央、境外新闻网站在渝机构开设重庆创模新闻专题网页,加强创模成就宣传。
  (五)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加强重庆创模宣传,及时发布、转发重庆创模有关新闻和微博。
  (六)协调中央媒体每月刊发重庆创模新闻。
  (七)中国环境报每周在创模专题中刊发1-2篇文章,刊发创模工作动态新闻1-2条,每月刊发2个创模宣传专版。
  (八)重庆创模手机报、重庆环保系统微博广场、重庆市环保局公众信息网、重庆环境网、《重庆环保》机关内刊按照市创模办统一安排,加强创模宣传。
  (九)主城各区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外宣网上刊(播)出创模公益广告,开设创模专栏(专题),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创模采访报道,加强创模成果展示。
  (十)组织开展创模工程及亮点盘点系列采访报道活动。
  四、组织开展系列创模公众参与宣传活动
  (一)每周组织1次“阳光执法”活动。
  (二)开展“100个创模故事”征集及宣讲活动。
  (三)开展创模“微故事”宣传活动。
  (四)开展“阳光重庆”创模宣传活动。
  (五)开展创模宣传“百、千、万”活动。组织百场创模宣传活动、百场创模宣讲活动和百场创模巡展活动,组建千支创模宣传队,招募万名创模志愿者,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创模的浓厚氛围。
  五、确保环境教育普及率达标
  (一)主城区各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人手一册。
  (二)主城区各中小学环境教育课每年12课时以上。
  (三)确保主城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四)中小学生创模知晓率90%以上。
  六、及早谋划准备创模迎检系列宣传工作
  (一)摄制一部创模之歌M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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