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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创模办发〔2011〕9号)


主城各区创模办、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市环委会全体会议,以及全市创模宣教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创模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模舆论氛围,确保今年我市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达标,现将《贯彻落实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贯彻落实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 进一步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贯彻落实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
  进一步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和确保今年年底公众城市环保满意率达到80%的考核要求,按照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市环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细致抓好创模宣传“十进”活动
  按照《重庆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渝创模办发〔2010〕10号)要求,主城各区党委宣传部牵头,将“十进”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辖区内街镇、社区及有关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抓好检查、指导、督促和落实,确保今年创模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活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
  二、花大力气抓好重点区域和主要点位创模宣传氛围营造
  (一)在主城各大进出口、内环高速路、外环高速路及城区内醒目位置发布创模户外大型公益广告(主城各区每区5块,市创模办17块)。
  (二)在公交(车身、车厢内、站台)、轻轨、地铁等“三条流动风景线”发布创模公益广告(公交车身创模公益广告10辆,车厢内看板创模公益广告100辆;在轻轨、地铁每条线选择一列车发布创模公益广告)。
  (三)在码头、机场、列车站和汽车站等“四个重点窗口”悬挂、张贴创模宣传标语、创模广告和创模宣传画。
  (四)在解放碑、观音桥、南坪、三峡广场和杨家坪等“五大商圈”,开展创模宣传进商圈、进商场和进宾馆(酒店)工作。
  (五)在市环保局自有宣传平台上开展创模宣传(12座环保信息屏、40座环保落地宣传屏发布创模宣传画面;环保信息屏、环保公众信息显示屏、55块气象屏及各公益LED全天滚动播出创模信息和创模宣传口号)。
  三、加大创模正面舆论引导和创模工作成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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