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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12〕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全国“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情况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山西省人口计生工作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职能和领域,深化综合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明显加强,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一五”时期生育水平和人口变动态势基本稳定,全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8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综合避孕率在8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以下,实现了人口自然增长控制的约束性指标。

  (二)人口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2010年我省每10万人口中具有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由2005年的5171人上升为8721人;人口粗文盲率由2005年的4.4%下降到2.13%。人口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全省住院分娩率由2005年的81.29%提高到2009年的97.23%,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05年的47.32/10万、16.78‰下降到2009年的17.51/10万、9.24‰,人均期望寿命由2005年的73岁提高到73.49岁。

  (三)人口结构趋于优化。“十一五”以来,我省总人口性别比降至105左右(2010年“六普”为105.56),表明山西省总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状况已基本得到缓解,进入总人口性别比平衡区域。人口年龄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劳动力资源丰富,社会负担较轻,进入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2010年“六普”全省0-14岁人口占17.10%,15-64岁人口占75.33%,65岁以上人口占7.58%。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底,人口城镇化率上升到48.05%,比2005年提高5.94%。

  (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9200.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至26283元,按2010年平均汇率计算接近39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4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36元。纵向和横向比较表明,山西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能力近年来稳步提高,主要指标在全国及中部省份排名不断提升。

  (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奖励标准提高,奖励期限延长,奖励范围扩大。“十一五”时期,各级财政共投入奖励资金112286万元,对2657927人户奖励对象进行了奖励。积极推动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衔接,移民搬迁和整村推进补助、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及林权制度改革等对计生家庭优惠政策在全省普遍实施。2010年,全省独生子女领证人数达到79万人,是2005年的3.39倍。

  (六)出生缺陷干预全面实施。“十一五”时期,省政府为出生缺陷干预项目投入1630万元专项资金,保证了对出生缺陷重点人群的适时干预。启动山西省优生促进工程,自主研发“山西省孕前优生咨询指导系统”,走在全国前列。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5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实施“健苗工程”、叶酸增补、接种风疹疫苗干预出生缺陷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有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推广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探索建立出生性别统计监测体系,对“五普”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20以上的县(市、区)实施重点管理。出台《山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令192号),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打击“两非”中的职责。人口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丰富和拓展,争创“新农家”活动深入推进。“十一五”后期,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升高势头开始得到初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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