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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保税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帮助扶持优势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做强做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汕知发〔2012〕12号),我局将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遴选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开展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应属于印刷包装、医药制造、动漫玩具、新材料、半导体照明(LED)、节能减排环保等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整体发展势头较好,在同行业或者所处区域具有代表性。
  (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主要领导亲管。
  (三)企业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成为企业主打产品,专利技术在企业整体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企业具备较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培育扶持后可以产生较多发明专利或PCT申请的企业。
  (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根据上述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遴选,优先推荐发明专利或PCT申请潜力大的企业。
  (二)请各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由所属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件一起报送我局规划发展科。
  (三)申报截至日期为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表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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