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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工总法〔2009〕5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2009年上海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规划,制定措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四日

  2009年上海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上海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九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总和本市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企事业单位、进车间(科室)、进班组、进园(社)区,推动《上海工会“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围绕劳动法规,持续开展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劳动法规是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各级工会要继续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年工会干部普法学习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职工普法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职工普法学习实施面达到职工总数的20%以上。

  2、服务“世博”工程,积极开展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世博筹办工作和世博工程建设的重要一年。市总工会将结合“当好主力军,建功世博会,展示新风采”主题竞赛活动、“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职工文明践行活动和“与世博同行,为世博添彩--世博企业行”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到职工”赠书活动,建立一批“职工书屋”示范点,并为每个示范点配送价值4万元的书籍和器材。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迎世博法制宣讲团、小分队的作用,深入世博工程、城市管理工程和窗口服务工程的建设工地、服务场所,加大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重大工程按期完成和“平安世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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