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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惠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惠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府办函〔2012〕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惠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2012年惠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动惠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幸福惠州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准确、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二)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扎实做好本级财政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积极稳妥推进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以及行政经费公开;及时公开重要民生支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保障性住房预算安排等信息。
  (三)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避免因答复不及时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国家信息安全。
  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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