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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江苏省人民医院和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给予表彰的决定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江苏省人民医院和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给予表彰的决定
 (苏卫应急〔2011〕1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今年6月18日,我省泰兴市发生一起爆燃事故,导致多人大面积深度烧伤,伤情十分危重。事故发生后,当地卫生部门迅速行动,全力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接到报告后,我厅立即指派江苏省人民医院派出由医务处长带队的4名省级专家赶赴泰兴市指导伤员抢救工作。根据病情需要,伤员必须迅速转院治疗。在我厅统一指挥下,无锡市卫生局、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以及接收伤员的江苏省人民医院和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立即做好伤员转接收治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伤员抢救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科学的抢救方案,腾出紧急收治床位,调集血浆、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全部赶到医院集结待命。在伤员抢救过程中,江苏省人民医院和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充分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争分夺秒,不分昼夜,配备最强的医护力量,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优质的护理服务,全力以赴抢救生命,减轻伤残,出色地完成了我厅交给的医疗救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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