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员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11〕18号)
南京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卫生局,省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2008年我厅组建8大类21支省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3年来,省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在全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卫生应急形势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满足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实际工作需要,省卫生厅决定对原省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进行调整,并更名为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类型
根据当前卫生应急的形势和职责任务,省卫生厅决定分别依托厅直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市级、部属、军队医疗单位组建8类18支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分别是:紧急医学救援队、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食品和饮用水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群体性烧伤紧急医学救援队、心理援助队、健康教育卫生应急队等。每支卫生应急队伍由8~10人组成,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具体组建及队员推荐要求见附件1。
二、队员遴选条件
(一)热爱卫生应急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三)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护理人员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队伍内高级职称、中初级职称的比例为1:4;
(四)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业务水平高,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与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五)队长、副队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推荐方法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专业要求、应急队伍职责、遴选条件,认真做好队员的组织推荐工作,切实将思想素质高、专业能力强、身体条件好的优秀专业人员推荐充实到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中来。请各地、各单位于2011年8月24日之前,将《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员推荐表》(见附件2)、《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员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应急办。
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025-83620633,传真电话:025-83620916,电子信箱:yjb@jswst.gov.cn,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
1、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及队员推荐要求
2、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员推荐表
3、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员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及队员推荐要求
一、紧急医学救援队(6支)
1、紧急医学救援一队:由省人民医院负责组建。
2、紧急医学救援二队:由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组建。
3、紧急医学救援三队:由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负责组建。
4、紧急医学救援四队:由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负责组建。
5、紧急医学救援五队:由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负责组建。
6、紧急医学救援六队:由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紧急医学救援任务。
建议由烧伤科、骨科、脑外科、胸外科、急诊、重症监护、护理等专业的医护技人员组成。
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3支)
1、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一队: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救灾防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环境消杀、实验室检验等防控任务。
建议由急性传染病、流行病、消毒与媒介生物、免疫规划、病原微生物检验等专业人员组成。
2、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二队:由省人民医院负责组建。
3、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三队:由南京市第二医院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SARS、人禽流感、鼠疫、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的临床救治任务。
建议由呼吸科、消化内科、血液科、感染科、感染管理科、重症监护科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食品和饮用水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1支)
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食品和饮用水突发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实验室检测、病因学诊断和溯源等任务。
建议由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流行病学、食品安全性评价、饮用水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
四、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2支)
1、突发中毒事件处置一队:由省人民医院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中毒病人的院前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
建议由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血液科、肾内科、重症监护科、神经内科、检验科等专业人员组成。
2、突发中毒事件处置二队: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突发中毒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实验室检验等任务。
建议由职业卫生、卫生检测、职业病临床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五、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3支)
1、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一队: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核和辐射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现场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和参与各项控制措施等任务。
建议由放射医学、辐射防护、辐射检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2、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二队:由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建。
3、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三队:由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受照人员的现场救治与医学处置、去污、分类及后送等任务。
建议由放射医学、血液科、普外科、烧伤科、急诊科等专业人员组成。
六、群体性烧伤紧急医学救援队(1支)
由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群体性烧伤病人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等临床救治工作。
建议由烧伤科、重症监护、内科等专业人员组成。
七、心理援助队(1支)
由南京市脑科医院负责组建。
职责:主要负责突发事件中伤员、患者及其家属、参与救援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
建议由精神科、心理科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八、健康教育卫生应急队(1支)
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负责组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荐6~7人,含队长1人;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推荐2~3人,含副队长1人)。
职责: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开展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建议由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咨询、科普编辑、影像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附件2:
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员推荐审批表
单 位: (盖章)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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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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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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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色小二寸
免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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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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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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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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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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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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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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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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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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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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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家庭电话:
办公室电话: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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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1.
|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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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
作经历(含卫生应急工作经历)
| (包括本职工作,主要社会兼、聘职的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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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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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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