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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杭州市城区生产基地蔬菜快速定性监测监控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杭州市城区生产基地蔬菜快速定性监测监控计划的通知
(杭农质〔2010〕51号)


各有关区农业局,各蔬菜产地监控点,杭州市农科院蔬菜所: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09]31号)和《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决定对杭州市城区生产基地待上市蔬菜开展快速定性动态监测监控工作,具体监测监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控对象和内容

  监控对象: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余杭区良渚镇中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蔬菜产地和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的常年性蔬菜基地。

  监控内容:基地内待上市蔬菜的残留农药。

  二、监控点数量及监控范围

  监控点17个,监控总面积6195亩。其中:江干区4个,监控点面积2520亩;西湖区4个,监控点面积1100亩;滨江区3个,监控点面积830亩;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监控点面积1230亩;余杭区良渚镇4个,监控点面积515亩(详见附表1)。

  三、监控责任单位

  杭州市农业局负责方案制订、组织协调、总结考核等牵头工作;杭州市农科院蔬菜所负责实地抽样、室内检测、结果分析和数据上传工作;各有关区农业局负责辖区内监控点抽样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各蔬菜产地监控点配合开展实地抽样及有关协调工作。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级负责人详见附表1)。

  四、监控要求

  1、抽样要求

  (1)抽样原则。抽样品种为留地待上市蔬菜,抽样产地为代表点,抽样数量为产品多产时节多抽、少产时节少抽、不产时节为零;病虫害高发,用药较多季节多抽,病虫害发生较少季节,用药较少季节少抽。全年平均每个产地每月达24个样品。并制订2010年监控点抽样计划(详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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