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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石家庄市工艺美术工贸中心改制组建石家庄存远商贸有限公司的批复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石家庄市工艺美术工贸中心改制组建石家庄存远商贸有限公司的批复
(石工信[2012]83号)


石家庄市工艺美术工贸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组建石家庄存远商贸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对所报改制文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部门召开的关于你单位改制协调会议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正式改制组建石家庄存远商贸有限公司,由15名内部职工持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二、经审计、评估,企业总资产955.83万元(包括土地132.94万元),总负债1085.53万元(含职工安置费用108.8万元及其他应预留费用39万元),净资产为-127.7万元。

  三、由于企业是负资产,以零资产方式转制,原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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