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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的决定
(沪工总经〔2011〕82号)


  “十一五”期间,各级工会积极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为全面实现上海“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上海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授予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150个企事业单位“‘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等50个单位“‘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为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深入持久开展再立新功。希望各级工会组织以先进为榜样,团结动员全市职工广泛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岗位建功、创先争优,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名单

  一、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日旭环境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计数据处理公司

  长宁区卫生局

  索迪斯(上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特易购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闸北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红旗机筛厂有限公司

  上海锐力健身装备有限公司

  上海皓维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延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明华物业公司

  长春食品商店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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