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2009)

  3.研究解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工作。
  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责任追究制落实等方面工作。
  6.监督检查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
  7、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8.落实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9.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0.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协办单位:州经贸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煤炭工业管理局、交通局、安监局、环保局、烟草专卖局、电力公司
  协办负责人:努拉合买提、孙彦哲、曹鲁胜、邹维、奚元琪、拜生贵、外坦、刘建昌、黄钢

  自治州副州长 叶尔肯·赛山拜
  责任范围:对全州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育、广播电视、人口、语言文字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监督检查教育乱收费治理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3.研究解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监督检查行政性报刊乱摊派等不正之风的清理工作。
  5.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6.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协办单位:州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电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地震局、档案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残联、老龄委。
  协办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梅钰、葛国、奴尔泰、李家新、米赞、博拉提、陈正发、艾力哈孜、热孜燕、加尔肯、孙秀国、甄敬庭、崔松龄、孙鹏、谢志德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