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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第十二批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决定

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第十二批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决定
(苏爱卫﹝2011﹞8号)


各市爱卫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爱国卫生工作的先进单位。根据《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命名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经各市爱卫会推荐申报、省爱卫办抽查核实和公示,省爱卫会决定命名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街道办事处等67个单位为第十二批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二批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第十二批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共67家)

  南京市(12家)
  1、玄武区玄武湖街道办事处
  2、秦淮区卫生局
  3、建邺区城市管理局
  4、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5、南京市上元门自来水厂
  6、江苏红太阳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
  7、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8、江宁区汤山街道办事处
  9、溧水县永阳镇
  10、中国人民解放军73211部队
  11、南京市公安局
  12、江苏省体育局
  无锡市(5家)
  1、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无锡市灵山景区管理处
  4、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5、无锡国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徐州市(6家)
  1、徐州市儿童医院
  2、徐州市鼓楼区黄楼办事处
  3、徐州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世茂店
  4、沛县自来水公司
  5、睢宁县双沟镇中心卫生院
  6、徐州市泉山区卫生局
  常州市(5家)
  1、金坛市人民医院
  2、溧阳市地方税务局
  3、常州市武进区奔牛实验小学
  4、常州市新北区三井实验小学
  5、常州市红梅东村幼儿园
  苏州市(6家)
  1、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张家港市城乡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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