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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六、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我省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的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在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12日)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考生须于2011年12月21日至1月15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在2011年12月29日至1月15日)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核后,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通知为准。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报考全科医学(含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资格,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聘用管理的通知》(苏卫人〔2011〕10号)规定执行,须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8、城市医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情况鉴定表》或派出及受援单位双方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
  9、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各考点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考生提交的复印件等材料统一报送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中审核。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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