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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国资委办[2012]23号)


各委管单位:

  现将《上海市国资委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上海市国资委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九届市委十六次、十七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突出“创新发展和优化转型”,全力提升国资监管能力,推进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加快资本证券化、加强法人治理建设、国资监管全覆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有新拓展;全力提高国企发展质量,确保主业发展、效益提升、从严治企、人才建设、文化引领等工作有新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国资监管工作有新拓展

  (一)推进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优化国资布局

  加快企业集团资源整合。结合上海城市功能定位,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上海国有企业重组。完成若干企业集团整合,推动国资进一步聚焦关键领域,重点保障城市运营产业、优先发展支柱产业、做强做优重点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国有经济优化升级。

  继续推进行业收缩和层级压缩。进一步突出主业、收缩行业,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国资涉及的行业由64个收缩到60个以下;有效管理层级在三级以内的企业集团由15家增加到17家以上。调整清理非主业和壳体企业150家。

  构建企业集团联合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搭建企业集团之间战略合作工作平台,促进系统企业之间、市属与区县国资之间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二)推进资本证券化,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加大资本证券化力度。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本市地方经营性国资证券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38%。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通过定向增发引进战略投资者、换股收购有效资产,增强上市公司发展后劲。探索符合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中的国资监管模式。规范整体上市公司存续资产处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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