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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新学期开学前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新学期开学前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1〕124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市教育局决定在开学前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29日(星期一)至31日(星期三)。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8月29日前,各单位进行自查,对各项安全制度、措施、上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查找不足、整改问题、总结经验。
  8月29至31日,市教育局安排有关处室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对局属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参照市教育局安排,迅速组织力量对所辖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
  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结合期初视导工作,对各区、市教育(体)局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三、检查人员
  市教育局将组成6个检查组,每组4人,由教育局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具体安排见附件二)。牵头处室需安排处长或副处长参加检查并为本检查组组长。
  四、检查内容及程序
  检查内容要涉及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校园专职保安应配人数及实际配备情况,校门安全保卫履职、登记查验情况,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情况等。
  重点突出暑期学校建筑工程收尾时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重点突出由安全保卫处下达给学校的整改通知书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突出学校为确保安全开学所制定的计划的落实和实际效能情况。
  检查程序为听取学校汇报,实地查验,查看档案材料。不集中反馈检查情况,随时发现问题随时与学校沟通交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检查组要形成明确的文字表述,汇总后由安全保卫处统一下达整改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此次安全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结合单位实际,落实责任,措施到人,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这次校园安全检查的相关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检查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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