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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二○一一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二○一一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1〕127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7个教师节。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隆重庆祝教师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组织开展2011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今年教师节活动主题。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教师节期间,教育部将推出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举办“美丽心灵--献给老师的歌”主题晚会,开展“教师之歌”的网络评选活动,继续与媒体合作开设“教育部2011教师节感念师恩”主题活动的官方微博,组织教师节“感念恩师”最佳祝词评选等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育部教师节有关活动,深入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活动,组织收看9月10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教育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教师节专题晚会,参与“教师之歌”等网络评选活动,以及教师节“感念恩师”最佳祝词评选等活动(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教师节“感念师恩”主题宣传活动的启事》http://www.moe.gov.cn)。
  二、深化师德教育活动。要与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相结合,通过座谈会、主题演讲、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广大教师中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要引导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努力把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开展系列庆祝活动。教师节期间,将召开全市庆祝2011年教师节会议,区、市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新教师宣誓仪式,编辑出版《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等。教师节期间,市教育局将与青岛晚报联合举办“感念师恩”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图片等形式,围绕祝福老师、我身边的好老师、最想对老师说的一句话等话题,征集展示社会各界和大中小学生对老师的祝福,表达感念师恩、祝福老师的深情厚意(祝福信息发至13964284227@139.com)。通过广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动员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教育,为青岛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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