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1〕81号)


五市三区教体局、财政局,局属各职业学校:
  为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相关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现代化技能教室的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骨干专业全部建有现代化技能教室”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1.五市三区公办职业学校;
  2.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二、建设计划的确定
  每年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计划为60个左右,五市三区公办职业学校和局属职业学校各30个左右。区市未纳入建设计划的专业技能教室由各区市自行制定计划、安排资金,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开始建设。到2020年,全市骨干专业要全部建有技能教室。
  三、建设资金
  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资金列入每年的职教专项经费,每个教室建设资金平均为30万元左右,具体根据每个专业相应的建设标准确定。现代化技能教室建成后,后期维护费用由各学校自行负责。
  四、申报及建设程序
  1.每年4月底之前,各学校提交本年度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包括拟建设专业名称、建设数量、建设方案、效果图、具体设备明细及预算等内容。
  2.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区市、各中职学校提交的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确定每年需要建设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名称和数量。
  3.在项目确定后,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达建设资金,并由各项目学校开展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相关工作。
  4.项目建成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现代化技能教室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五、相关要求
  建设现代化技能教室对于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新思路,广泛集中智慧,力争推出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先进、设施优良、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各中职学校要成立自己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专家组,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包括行业企业领域的专家。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对技能教室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区市和学校在建设资金和下一年度建设项目上给予以支持和倾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