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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决定
(京司发〔2012〕105号)


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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