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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甬政发〔20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经2012年4月24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依法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市长刘奇 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寿永年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监察、统计、物价、税务、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策研究、决策咨询、海洋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法制办、国资委、发展研究中心、机关事务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研究院、咨询委、宁波港集团,协助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编委办、信访局、国税局、财政部驻宁波专员办。

  副市长王仁洲 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土地储备、金融、人民防空、东部新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委、环保局、人防办、金融办、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指挥部、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杭州湾大桥管理局、市级金融机构。

  联系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驻甬金融机构、宁波海事局、邮政局、民航宁波空管站、萧甬铁路公司。

  副市长陈奕君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内贸、工商行政管理、服务业统筹、国内经济合作、旅游、驻外办事处等方面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族宗教局、贸易局、工商局、旅游局、经合办、服务业办、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联系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烟草专卖局、宁波经济建设促进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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