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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度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度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于2012年4月28日在西安召开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2年4月28日(星期六)下午3:00开会,会期半天。

  省主会场设在省专用通信局电视电话会议室(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195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分别设立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省主会场参加人员:

  1. 省政府领导;

  2. 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委办公室、省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3. 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省社会科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4. 请荣获2011年度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五强区”、“争先进位”前10名县、“争先进位”前5名区、“工业增长速度前10名”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先进单位”的县(市、区)书记或县(市、区)长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获奖县(市、区)名单附后,由各设区市政府负责通知本行政区域参会人员)

  请高陵县、商南县和旬阳县做好发言准备,每县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

  5. 新闻媒体单位。(由省统计局负责通知)

  市分会场:各市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县(市、区)分会场: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参会部门比照省主会场参会部门范围确定。

  三、会议内容

  对2011年度“十强县”、“五强区”、“争先进位”前10名县、“争先进位”前5名区、“工业增长速度前10名”县(市、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由高陵县、商南县和旬阳县分别代表“十强县”、“争先进位”前10名县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先进单位”介绍经验,省政府领导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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