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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2〕21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工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从2012年6月至2015年9月间分批进行。

  现将《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计划》(附后)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和青少年保护工作处。

  附件: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计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工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

  一、培训目标

  树立工读教育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服务基础教育教学秩序需求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了解工读教育的研究新动态、新成果,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拓展专业视野;进一步提高教育转化行为不良学生的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专业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具备一定心理行为干预能力的工读学校教师。

  二、培训对象

  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本市工读学校教师。

  三、培训主题、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主题

  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现与教育调适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突出实务、实训和实际能力提高的要求,主要内容和方式包括:

  1.专题讲座和论坛。包括合作学习的策略与方法、让每个学生成功、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界定、发现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方法、学生不良行为的教育调适方法、教育调适结果检测方法、不良行为的心理测试诊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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