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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综治办、公安分(县)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大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市综治委已将“继续开展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活动”列为2012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之一,并将打击医疗机构雇佣“医托”列为2012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内容。为深入开展2012年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加强对无证行医和“医托”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落实好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2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2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有效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有关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市综治办《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沪综治办〔2012〕23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违法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巩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动基层医疗点建设,创新基层医疗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和延伸医疗服务,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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