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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制度,严肃整治矿山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突出问题,加强尾矿库综合利用和安全监控。全面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工作,继续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将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纳入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审批和安全监管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

  (四)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能力建设,进一步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标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和容量分析,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及装置自动化改造,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电力和职业健康等安全管理。

  五、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规范生产经营建设法治秩序

  (一)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分级执法、联动执法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组织、行业协调、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格局。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打非治违督导检查责任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区)、乡镇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处罚和问责等惩治措施。依法严惩因非法违法行为等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对打击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惩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严格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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