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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1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全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3444名,接收随调随迁家属959名,接收安置总数、计划分配数、师团职干部数、随调随迁户数均居全国首位。
  全年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和全省公务员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大学生村官选聘、基层选调优秀公务员、“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招聘、南京地区军转干部等各类人事考试共191项,比上年增长47%;命制各类试卷243套,比上年增长37%;参加各类考试104.1万人次、229.8万科次,分别比上年增长35%、32%。培训610余名面试考官,制作12.5万本各类证书。
  五、工资分配
  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987元,较上年增长13.5%。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全面部署实施,全省公务员津贴补贴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规范。全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增长18.75%、17.72%、19.40%。首次发布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全省13个市均发布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累计共发布2985个工种岗位的指导价位。
  六、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运行总体和谐稳定。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集体合同覆盖面继续扩大,年末全省累计签订有效集体合同11.3万份,涉及职工717.1万人。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省新签工资集体合同5.4万份。
  2011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3万件,涉及劳动者9.4万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5%和1.8%。其中立案受理集体劳动争议407件,涉及劳动者8445人,分别比上年上升49.1%和下降0.9%。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7%。此外由各类调解组织接处案件16.9万件,占全省接处案件总数的67.2%。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务派遣等专项检查,全省共主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9.9万户,对28.8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4万件,其中举报投诉案件2.2万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47.4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28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3亿元,其中为19.5万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4亿元;督促1.9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1.4万户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4.8亿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705户,责令用人单位清退各种风险抵押金4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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