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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5.特色专科建设取得突破。以“专科医院做特做精,综合医院突出品牌”为目标,把学科带头人培养使用作为特色专科建设的关键,特色技术作为特色专科建设的基础,引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医院以“内引外联,特色强院”模式与国内外知名特色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诊治上形成特色优势。重点将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山西省太原精神病医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中医医院做特做精,建成全省一流、全国有影响的传染病、结核病、精神病救治中心和妇幼保健、中医诊疗中心;重点发展太原市中心医院耳鼻喉科、皮肤科、心内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等特色专科,重点建设太原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创伤骨科、病理科,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超声诊断科,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科、胸外科、重症医学科,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妇产科、老年病科,太钢总医院整形外科、胸外科,109医院微创外科,西山煤电总医院呼吸内科,山西煤炭中心医院消化科等。到2015年,全市发展5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全省一流的特色专科,并逐步形成全省、全市专业技术中心,力争有5-10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进入省级重点学科行列,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争取省级以上科研立项40项,引进推广新技术、新项目150项,每年有20项科研成果通过省级以上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6.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突破。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老年医疗保健事业。加强老年病医师、老年保健人员、老年医学科研人才等老年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老年医疗服务的公共财政投入,在三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将部分二级医院逐步改建为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精神病院等,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扩充老年医疗卫生资源,将老年医疗机构和老年养老机构统筹规划,新建2~3所集养老、医疗、保健、康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老年医疗康复保健中心,每个县(市、区)改建一所老年病院或一所老年护理院。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老年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参与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康复健身等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到2015年,建立起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防治、康复护理和家庭照料为基础,以县级老年病医院长期照料、临终关怀和急性病患者后期康复为主体,以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和市级老年病医院危急重症救治为骨干的三级老年医疗服务机构网络。建立规范各级老年医疗机构之间分级转诊制度,缓解三级综合医院病人康复治疗长期压床问题,集中精力开展老年危重症救治;各级老年医院致力于老年病区域管理,亚急性和康复期疑难杂症诊疗研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在慢病管理、病情评估、家庭照料、社区康复。
  六、保障措施
  (一)更新发展观念。树立省会意识、对标意识、率先发展意识和转型跨越意识,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倡导大卫生观念,立足全局抓卫生,服务社会兴卫生,推动全社会参与卫生改革与发展。运用现代科学,采取对标管理、目标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六西格码管理等方法,积极推动“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实现,使全市卫生事业各项工作位居中部省会城市一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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