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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推进“医院内涵建设”工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核心,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医院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建立健全医院科学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服务好”为基础,重点做好预约诊疗、优质护理服务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试点等工作,完善和落实济困门诊、济困病房、专家医疗援助、医学检查检验“一单通”、门急诊病历“一本通”等利民惠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以“质量好”为前提,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和各专业质控评价组织,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院感染管理等专项整治,规范诊疗行为,构建科学规范的医疗质量分析、评价和改进体系;以“医德好”为准则,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树立行业形象,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15年,医院内涵建设大幅度提升,真正打造一批群众满意的“太原人自己的医院”。
  4.推进“中医药振兴”工程。以创建“名院、名科、名医”为抓手,完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示范单位创建和中医名师学术师承、中医药文化传承工作;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将市中医院建成省内乃至中部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集中医诊疗、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院,充分发挥其太原中医资源辐射指导功能;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到2015年,力争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4人,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4.5张,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创建5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和3个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争创2个国家级示范单位,全面提升群众认知度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满意度。
  5.推进“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市县两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科室建设,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和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控烟履约,大力开展无烟公共场所、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控制和减少烟草对公民健康的危害。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公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健康素养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城乡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完善爱国卫生运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抓重点,攻难点,实现部门联动、市县联动,力争2014年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树立城市形象和品牌。
  (四)努力实现“六大突破”
  1.卫生事业规划管理取得突破。按照规划总量、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原则,适时编制太原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太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确保医疗机构设置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全市不再新规划设置二级乙等以下综合医院,现有的二级乙等以下综合医院通过实施功能调整、完善配套政策,进行提档升级或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老年病医院或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对卫生资源相对集中的迎泽区、杏花岭区进行调整提档,积极引进医学高新技术和高端人才,构建综合医院强、专科医院精、特色突出、发展强劲的区域医疗中心;对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的小店区、晋源区进行资源扩充,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按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足南部新城日益发展的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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