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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一流省会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率先转型跨越发展,依据《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打造“健康太原”目标,坚持医疗卫生公益性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转变卫生发展方式和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转变发展理念,探索人人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途径,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维护卫生事业公益性质;广泛借用外力,吸引社会参与,建立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统筹规划、全面发展,又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实现卫生事业发展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协调发展。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城市功能与发展定位、居民健康需求与承受能力,探索具有太原特色的卫生事业发展模式,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中西医之间协调发展,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由外延粗放、增加收入、扩大规模向加强内涵、控制成本、精细化管理转变,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依法行政。用政策法规指导卫生改革与发展,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构建法制卫生、和谐卫生。
  三、发展目标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保障,健康公平性和可及性充分体现,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市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部地区领先水平。
  四、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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