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的通知
(淄农字[2011]104号)
各区县农业局、财政局,高新区农管委、财政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地事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省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要求,市农业、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县(区)上报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评估报告及基地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认定的“山东星火职业培训学院”等20家培训基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望各项目县(区)切实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2011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
附件: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名单
淄博市农业局
淄博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名单
张店区(3家):
山东星火职业培训学院
淄博新星技术学校
淄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淄川区(2家):
淄川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淄博市淄川区鲁泰中学
博山区(2家):
博山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博山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周村区(3家):
周村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周村区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