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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11〕26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淄博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淄博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淄博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 2015年)”的实施意见》(淄食安办〔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增强学校食堂服务单位、校内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学校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营造人人关心、维护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系统的宣传教育,到2015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师生和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明显提高,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各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能力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公开透明,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一)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二)各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 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并建立食品安全培训档案。
  (三)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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