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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淄教法字〔2011〕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教政发〔2011〕13号)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淄发〔2011〕19号)的精神与要求,落实《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年)》提出的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年)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年)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全市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法治化管理日益强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保障《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教政发[2011]13号)、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淄发[2011]19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就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全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法治淄博”建设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推进素质教育相结合、与提高教育质量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顺利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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