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
(淄教宣字〔2011〕14号)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学校文化建设工作,按照示范带动和整体推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依据《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评估细则》,对第四批创建单位进行了严格检查评估,认定张店区绿杉园小学等22所学校达到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表彰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为契机,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区域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先进学校的区域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发动更多的学校参与到学校文化建设中来,以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提高区域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各受表彰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文化建设的长期性,戒骄戒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学校文化建设水平,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市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张店区(3处):张店区绿杉园小学  张店区南定中学
  张店区东一路小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