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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卫生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小学开展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淄博卫生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小学开展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012]62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地事局,市疾控中心: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原发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常在托幼机构及小学出现暴发流行,严重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为全面做好水痘防控工作,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痘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1]26号)通知要求,定于2012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学在校学生的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力争2012年底前我市水痘疫苗接种率达到85%以上目标。为做好本次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学校水痘防控工作
  为加强水痘的防控工作,2011年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痘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卫字〔2011〕169号),2011年9月我市开展了学龄前儿童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从目前报告发病率来看,全市水痘发病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度降低,但学校局部聚集性疫情还时有发生。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学龄儿童为重点,认真做好学校水痘的防控工作。
  二、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扎实做好水痘监测工作
  各级疾控机构要认真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建立健全水痘疫情监测网络系统,全面开展水痘疫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加强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工作力度,发现疫情后及时向辖区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疫情调查处理,严防疫情蔓延。并对所有水痘疑似病例及时进行调查、标本采集、送检及统计上报工作。
  三、积极做好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12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学在校生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力争2012年年底前,我市12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的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85%以上的目标。切实提高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保护易感儿童。各区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在群众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基础上,对所有小学在校学生进行水痘疫苗查漏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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