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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三)严格规范管理。县市区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确保操作规范,运行有序。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建立实名制学生营养信息管理系统,防止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问责机制,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定期督导。县市区政府要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农村中小学要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

  (五)加强营养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州、县市区和有关学校要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六)做好宣传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发送公开信、编播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标语等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重大意义、政策内容、主要措施等,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
  甘肃省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名单

  六盘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40个):
  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县、麦积区
  武威市:古浪县
  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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