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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的通知
(粤知政函〔2012〕73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2011年-2015年)》,国家知识产局于2011年制定了《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国知发法字〔2011〕9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对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代理实务培训及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促进培训。
  为切实做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加强对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现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意见及2012年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代理人才培养,大力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新举措,也是我局近一阶段重点支持和推进的工作。为确保此次培训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组织培训了一支由资深审查员及专利代理人组成的师资队伍,编写了实务技能培训教材,并在北京等地先行开展培训试点。各专利代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大力提升专利代理人及专利代理机构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二、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专利申请代理实务培训是针对专利代理人开展的全员大培训,要求在2015年前,完成对所有执业专利代理人的一次轮训。各专利代理机构要做好计划,精心组织,分期分批选派专利代理人参加培训,原则上要求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参加培训。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促进培训着力于对具有较好基础的代理机构开展全方位业务能力促进培训,被列入该培训的专利代理机构,届时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安排(另行通知),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妥善安排机构人员参加各项培训。
  三、加强管理,确保实效
  为加强对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的管理,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明确,该培训将建立、完善培训学时的统计和考核制度,严格管理,对按规定修满学时的,届时将颁发结业证书。我局也将对培训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备案。报名参加培训的专利代理人,应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不得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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