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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省首届体育大会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省首届体育大会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体群〔2010〕129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各行业体协(系统)、有关省(部)属企业:
  为提高省首届体育大会各项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水平,全面、客观反映各赛区的实际工作,对各赛事承办单位在组织、开展竞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经研究,决定开展省首届体育大会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体承办省首届体育大会各单项比赛的单位(赛区)。
  二、评选名额
  最佳赛区10个、优秀赛区10个。
  三、评选条件
  (一)赛区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体育工作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赛区在承办省首届体育大会单项比赛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省首届体育大会的竞赛规程和规则,严格履行办赛职责;
  (三)办赛特色鲜明,办赛质量和办赛效益突出;
  (四)赛区为参赛人员提供良好的参赛条件,场地器材规范标准,交通方便快捷,饮食干净卫生,住宿条件良好,后勤服务热情周到,有利于运动员创造优异成绩;
  (五)重视赛区的宣传工作,赛场观众热情、文明、友好;
  (六)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竞赛经费,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七)比赛期间制定并严格执行赛区安全防范规定,未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第一;
  (八)认真执行禁用药物的有关规定;
  (九)未发生违反赛风赛纪事件。
  四、评选办法
  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由省首届体育大会组委会竞赛部负责。竞赛部根据评选条件,听取各代表团及有关方面意见后推荐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名单,征求纪律检查委员会意见后报组委会审定。
  五、奖励办法
  根据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评选结果,省体育局将对获得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授予锦旗或奖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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