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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泰安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按照《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保障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政策规定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4.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完善儿童保护政策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
  (3)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和蔓延。
  (4)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2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7)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中小学生贫血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0)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11)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及格率达到90%以上。
  (12)减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禁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2.工作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市医改方案规定和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市、县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服务规范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强化儿童急诊急救体系建设,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保障水平。
  (2)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残疾儿童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干预体系。
  (3)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并纳入儿童保健常规工作范畴。
  (6)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范围。宣传普及碘缺乏和碘过量知识,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儿童伤害事故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中小学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学生健康体检网络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体质监测。加强儿童膳食、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恒牙/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设施和儿童体育俱乐部建设,新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兼顾儿童健身需求,为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9)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宣传教育。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杜绝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诱骗儿童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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