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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责任制指导团队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责任制指导团队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淄卫字[2011]247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疾控中心: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责任制指导团队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卫疾控发〔2011〕9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深刻领会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提前谋划,将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建立基层责任指导团队工作列入明年疾控工作要点,为明年下半年扩大试点工作做好准备。作为试点区县的张店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探索,为全市开展指导团队工作提供试点工作经验。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团队,是在城乡公共卫生新形势下组织疾控机构主动参与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的一种组织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疾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机构,要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定期不定期督查制度,并对阶段性工作定期评估与反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疾控工作切实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促进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指导团队工作稳步推进

  各区县卫生局要根据指导团队工作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要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要加强领导协调,为指导团队开展工作创造有利的支持条件、经费和物资保障。市疾控中心要明确专门科室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各科(所)对各区县提供对口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指导团队的整体业务素质。张店区要明确试点区县工作进度,2011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指导团队组建,指导团队工作制度建立等,并开展工作,2012年7月底前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张店区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附件:鲁卫疾控发〔2011〕9号(印发山东省县级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基层责任制指导团队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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